今天在耒阳城北路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处,一辆三轮车在路道中间发生侧滑,车身翻倒。驾驶人也卡在车里,动弹不得。所幸在路旁的交警看到这一幕,将车和人扶正,没有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
同样在11月4号,耒阳蔡池路段聂州小学附近也发生了一场事故,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所幸驾驶员双方并无大碍,没有造成伤亡。
而在11月6号这一天,迎宾大道上发生的一起事故。事故双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天在迎宾大道一辆摩托车与大车相撞,导致驾驶摩托车的两人当场死亡。
在事故频发的背后,仔细想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想对于大多数在耒阳生活的人都明白。现如今在耒阳,对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的管理太过于松懈了。
也不仅仅只在耒阳,在各地都有非机动车事故频发的现象。
对于非机动车,并非没有管理。只是相关法规虽有规定,但是很多人漠视规则,仍然恣意妄为。
在我国道路安全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但是在耒阳,你会发现很多非机动车驾驶者经常无视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行驶。这些驾驶者在路上简直是为所欲为,随意加速、随意变道、乱闯红绿灯、逆行、开“霸王车”,无视信号指示等。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也是视公共交通安全与不顾,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中央在年4月1号交管部门推出的新法规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时速25km以下、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W、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核载人数1人,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
这也就表示超过90%的电动车将划归电动摩托车,即机动车。新法规正式实施时间为年4月1日。需要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包括上机动车牌照、考取驾驶证、行驶证、缴纳交强险,并且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变化。
也就是说,大部分耒阳的电动摩托车可能已经规划到机动车的行列了。需要拥有行驶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
但是就目前的耒阳来说,没有明确的划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开没有体现出来。但是道路法中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必须靠右行驶。
而有部分电动摩托车司机还私自搭设遮雨棚,进行车辆改造,均违反了道路安全法。
说到电动摩托车,又不得不提耒阳的摩托车司机。有部分摩托车司机也经常不遵守规则在道路上行驶。但现在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行驶的规则应该按机动车行驶的规则一并执行。不能私自变道,逆行。也不能无视交通号志,不管红绿灯行驶。
在外出行,安全永远是放在第一的。不要在开车的时候,心存侥幸。在道路行驶上,我们一定要遵守相关法规。无论在什么道路上行驶,绝对不能随心所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最后借用北京第三交通委的安全提示语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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