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遭养子打骂
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15年前,钟先生夫妇从儿童福利院收养了钟某辉,多年来承担了钟某辉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费用。1999年3月,钟先生和妻子与广州市儿童福利院签订家庭助养协议书,收养了时年11岁的男孩钟某辉。
15年前,钟先生夫妇从儿童福利院收养了钟某辉,多年来承担了钟某辉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费用。不料,钟某辉成年后不去工作整日待在家里,甚至打骂钟某夫妇。因不堪忍受养子的虐待,钟某夫妇将养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昨日,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钟某夫妇诉求。
1999年3月,钟先生和妻子与广州市儿童福利院签订家庭助养协议书,收养了时年11岁的男孩钟某辉。钟先生夫妇称养子自小体弱多病,夫妻俩承担了养子的日常生活、学习以及医疗等费用,对钟某辉的关心无微不至,而钟某辉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二人为其找了一所技工学校就读,每年缴交几千元的学费,但钟某辉不但不去上学,反而把学费拿走花光。
现今,钟某辉早已成年,有工作能力,但却一直无业待在家,衣食住行均依靠钟先生夫妇。钟先生夫妇表示养子钟某辉对他们态度恶劣,常常与他们吵架,严重时甚至打骂夫妻俩。2011年12月14日,钟先生夫妇再遭到钟某辉的家庭暴力,两人的女儿报警,警察到场调解。
据悉,面对养父母的控诉,钟某辉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审理后认为,钟先生夫妇与钟某辉之间的关系确已恶化,无法再共同生活,钟某辉已经成年,解除收养关系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其他合法权益,故判决解除钟先生夫妇与钟某辉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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