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
张家港的绿化带上
栽种了各种花木
既赏心悦目又美化坏境
真是一举两得
然鹅
就在最近有一些
“见花眼开”、手闲不住
把这些花枝折断占为己有
唐代诗人杜秋娘的《金缕衣》一诗中写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那折枝算偷吗?
那就要从这对外来的夫妻说起了......
10月初的一天上午,市公安局塘桥派出所的民警巡逻时,在塘桥镇何桥村五组附近,发现一对中年男女正在路边的绿化带里剪花树,他们把剪下的花枝装进麻袋,全部搬到一旁的面包车上。
虽是在白天大摇大摆修剪花枝,但两人看上去却行色匆匆、神情紧张,并不像是绿化办的工作人员。警惕的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果然,当民警问到为何在此地修剪花枝时,两人高度紧张,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具体的缘由。民警进一步检查,他们驾驶的面包车是南京牌照,随车带有手套、剪刀、镰刀、塑料筐、麻袋等物。为了查明事实,民警将这对可疑男女带回派出所。
经过调查,男子姓李,今年41岁,女子姓张,今年48岁,两人都来自安徽,李某是张某的妹夫,两人平时都在上海务工。很快,两人就交代,他们并不是在修剪花树,而是实施盗窃。
在派出所大院内,民警将两人偷剪的花枝进行了分类清点,共发现青枫、栀子花、南天竹3个品种,累计余根。
随车带有工具,剪枝、捆绑也看似专业,而且竟然选择大白天作案,这究竟是为何呢?
原来,李某是上海某花卉市场的送货员,他在工作中得知,花树的树枝可以生根繁衍,能卖价钱,就产生了偷剪的念头。经过谋划,他带着妻姐张某从上海驱车出发,一路直奔张家港。
自以为是的李某还知道预先“踩点”,他开车在多个乡镇转悠,专门挑选车流量少的路段,看到绿化带内有生长状况较好的花树,就下车疯狂偷剪花枝。
据两人交代,这次被抓之前,他们已来我市偷过一回,偷剪的花枝回去后卖给了花店,尝到甜头的两人决定再次铤而走险,没想到这次被民警抓了个现行。
偷花当然算偷:用于城市建设的绿化植物,不论是大的花树,还是小的草皮,都是属于公共财物。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均被警方处以行*拘留。
城市绿化植物是城市生态系统中
具有自净功能的组成部分,
它们具有吸收有害气体、
滞尘降尘、衰减噪声等
多种环境保护作用。
城市绿化工程服务于全张家港人民,
不容破坏,大家都应该保护噢~